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律协通知 >> 培训通知

培训通知

2019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报名通知

日期:2019-04-17    阅读:41,447次

2019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学制20天,160课时,采用集中培训走读方式进行,其中:第一部分为律师执业专业概论,共计80课时,第二部分传统律师实务专题培训班(刑诉、民诉、劳动仲裁、非诉),共计72课时、书面考核计8课时。律师学院希望能通过培训帮助学员树立职业愿景、认识职业角色,培养职业素养,训练职业养成,掌握职业技能。

一、培训对象:已取得实习证未参加过集中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地点:华东政法大学万航渡路1575号长宁校区大礼堂(河西餐厅二楼)

、培训时间2019年5月21日(周二)6月18日(周二),工作日9:00至16:00。

培训班报到时间:5月21日(周二)上午8:30。

四、培训名额:本期培训班开放招生470名。

五、培训班费用

    培训费1400元。午餐自理。另:走读不便的学员可自行申请办理住宿(华政校园内招待所,联系电话:021-62076217)或者学校周边的酒店,电话预订办理申请办理实习律师培训班住宿。为保证床位,请尽早联系。

六、报名方式:

点击通知最下方报名链接进行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4月21-22日:优先报名阶段。实习证发证日期为2018年9月6日之前的实习人员优先报名

4月23日10点:开放报名阶段。报满即止。

额满日至4月27日:补报名阶段。实习期将于2019年6月18日前到期的实习人员于4月27日前填写《第二期集中培训补报名申请表》,发送至:lsxy_peixun@126.com;标题注明:第二期补报名-姓名。

4月29-30日:报名缴费阶段。网上报名成功人员缴费。未交费视为放弃参训。(缴费方式见通知第七项)

5月11日前:报名成功的人员请于5月11日之前按要求填妥附件中的《第二期集中培训人员信息表》,直接将表格以文字形式发送到:lsxy_peixun@126.com;标题注明“第二期集中培训-姓名”。

七、缴费方式:

   请于2019年4月29、30日(周一、二)通过手机微信扫码等方式进行缴费。

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4月30日

缴费金额:  1400元

方式:微信扫码


1、微信扫描上述二维码后进入缴费界面,选择“在校生”栏目。输入姓名、学号(即为报名人身份证号)后,登陆系统。

2、正式登陆后,选择缴费项目2019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


3、根据提示补全相关信息:(1)开具单位抬头的,请同时填写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号”);(2)开具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本人姓名的,仅需填写开票单位,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内,填写“无”;(3)请各位学员发票单位信息时填务必认真,如学员填写时有误,请在办班后一周内联系班主任更改。按照学员填写信息开具的发票,一经开具不予更换。

4、确认信息后,选择微信钱包、银联任一缴费方式完成支付即可。

5400-028-1024为校园安心付的客服电话,支付问题可以找客服帮助。

6、过时没有交费视为放弃参加本期培训班。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2019年4月18日

附件:

2019年第二期补报名申请表》

2019年第二期集中培训人员信息表》

2019年第二期集中培训退费申请表》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本次活动报名《2019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报名通知》对“ 2018年9月6日之前实习开始的实习人员,截止到今年10月31日和11月30日到期,但未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数据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19-04-21 09:00:00 至 2019-04-27 23:59:00(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会员、特邀会员、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的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