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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唐萌人事档案接收通知
作者:会员部 龚宏   日期:2018-09-11    阅读:7,028次
  •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       唐萌的人事档案已于2016年06月20日寄到上海市律师事务服务中心(肇嘉浜路789号20楼;邮编200032;电话:64030000-143),至今无人前来办理,请贵所人事管理人员尽快来我处为其办理档案转入手续。

          所需材料: 

    (1)由区县司法局(政治处或律公科)开具的档案委托保管函; 

    (2)律师事务所行政介绍信(原件);

    (3)《上海市职工录用名册》(原件);

    (4)《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调入(出)人员备案表》2份(原件);

     (5)《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履历表》(原件);

    (6)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退工单 (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上海金钻律师事务所  有效联 原件

     * 表格可在东方律师网-上海市律师事务服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下载。 





责任编辑: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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