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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仗言受攻击 为支队伍牺牲一国利益?

    日期:2006-11-24     作者:马而立    阅读:1,969次
    今年8月,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多次通过媒体发表言论,提出:养路费最近6年都是违法征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但他的言行也遭到了来自于交通养路费征稽部门的人员的强烈反对,他们甚至将周泽归为“唯恐天下不乱的少数人”,建议交通部门“拿起法律武器,将周泽送上法庭的被告席”。

周泽的遭恨是必然的。他的言行挑战了一个群体的既得利益,一个利益集团的每一个人可能从此将丢掉风光、自得、权力无限的职业,失去盆满钵溢的盛宴,怎能不“对于周泽,我们交通征稽人员可能没有不感到咬牙切齿的。”

事实上,一名律师的言行,不可能对一个行业构成威胁。交通征稽部门的人之所以恨周泽,是因为他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养路费法规进行违法审查,击中了“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为了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相互扯皮,牺牲了法律”的软肋,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促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提前结束一些人的既得利益。

用征收燃油税办法取代现在的征收养路费,其益处显而易见:首先是公平,用多少路掏多少钱,不像现在上不上路,上多少次路都一样交费;其次是借助车主省钱的主观动机,起到节油和减少交通拥堵;第三是征收燃油税势必增加出行费用,客观上有减少出行次数,起到保护公路,延长使用寿命的作用。应该说,征收燃油税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法律已经作出规定,人民众望所归,就是千呼万唤难出台。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大的症结可能在征收燃油税后,现在星罗棋布的公路收费站将不复存在,所有收费人员需重新安置。

然而,为了部门和地方的利益,就可以凭空养一支根本不需要的队伍吗?征收燃油税,国家可以拿出其中的大部分,用来公路养护。而现实是,公路征费人员队伍庞大,工资偏高,有报道说,一名高速公路收费员月工资可达到8000元,此外,还有让平民艳羡的高福利。养路费的大部分用于养人,用于机构的管理,这是多么荒谬的事情!

另一方面是,养路费征收和管理中拥有的收费权、减免权、处罚权、管理权等,都由部门和地方决定,无形中膨胀了一些人的权力,形成了收费黑洞,流失了好多资费。里里外外一算,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都遭受巨大损失,得利的却是一个利益集团和其中的每一个人。

实施征收燃油税,安置养路费征稽部门人员肯定是一个烫手的山芋,但再烫也得咬牙接下来,理由很简单:不能为养一支队伍,牺牲一个国家和他的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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