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动态
日期:2008-10-06
作者:律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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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8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试行>,有效发挥我区律师的行业自律作用,1008年7月29日经上海市律师协会同意设立我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8月14日下午,在区司法局会议室召开了上海市律师协会松江区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一是宣读了市律师协会关于设立松江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批复;二是全体委员学习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三是就松江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内部工作分工;四是对今年市律师协会有关活动进行了部署并对松江区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运作进行了讨论,会议有松江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志君主持,分管局长唐海龙出席了会议.
为更有效提升我区律师形象,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发挥律师的行业自律作用,9月5日在区司法局会议室召开了上海市律师协会松江区工作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制定了上海市律师协会松江区工作委员会运作规则.
9月12日,组织广大律师观看了《“颜色革命”警示录》这部资料片。观看后很受启发,是我们广大律师认清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我们提倡和谐社会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