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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等一行领导来新闵所调研律师参与大调解情况

    日期:2009-06-29     作者:闵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阅读:6,467次
      2009年6月25日上午10时50分,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在市政法委副书记林化宾、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军营、副局长刘忠定等陪同下,来新闵所视察律师参与大调解情况。陪同视察的还有市司法局律管处余学杰处长、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等。闵行区政法委书记张路加、政法委副书记姜国週、区司法局局长张国荣等。
      新闵所主任江净律师向调研的各位领导介绍了汪洋母亲的代理人李辽祺律师;参与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动拆迁工程、化解劳资纠纷的郭文华律师、英国留学归国的、参与涉外劳动纠纷化解、参与国际仲裁案代理的陈燕律师、美国留学归国的、参与行政执法过程中化解群体性社会矛盾的邹娟娟律师,参与公司清算、资产重组过程中化解群体性社会矛盾的沈贝律师。
      吴军营局长向吴志明书记介绍了新闵所探索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取得的经验。政法委秘书长林化宾向吴志明书记介绍了新闵所探索律师参与大调解机制,长期专题研究ADR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取得的成效。
      区政法委书记张路加向吴志明书记介绍了闵行区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在动迁、拆违、劳动资纠纷等方面发挥律师作用的做法。
      吴志明书记论述了市委目前正在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基层以司法所为平台发挥四个中心作用的基层人民调解大调解格局;二是以诉调中心为平台的司法大调解格局;三是各行政和行业协会为平台的大调解格局;目前正在调研如何发挥律师等社会组织作用,构建律师参与大调解格局的平台。
        江净律师向吴志明书记介绍时表示,新闵所根据区委、区政府、市司法局和区司法局要求,在区委、区政府、市司法局和区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认真总结以往以区信访办为基地,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尤其是群体性的、重信重访、涉法涉诉等社会矛盾的经验,探索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社会矛盾的机制和方法。新闵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区信访办和区司法局的建议下,从2005年4月1日起,每天派一名律师志愿者在区信访办法律咨询室值班,为信访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2008年全年,新闵所参与化解的千人以上群体性社会矛盾4起,百人以上群体性社会矛盾12起,各类化解群体性社会矛盾的律师费收入635万元,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费用近530万元。新闵所还专门成立了ADR机制研究小组,研究借鉴各国的ADR机制的研究成果,并用于实践。
      吴志明书记听取江净律师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新闵所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大调解的经验与做法,希望新闵所继续研究和探索律师参与大调解的机制,并研究出成果来,让社会共享。
      吴志明书记还参观新闵所大会议陈列的律师化解群体性社会矛盾案卷、新闵所党建工作情况、新闵所规章制度建设和新闵所文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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