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出庭再不能穿T恤衫 我省规范庭审律师仪容仪表
日期:2009-10-21
作者:张雅平 通讯员 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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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严的法庭,律师再不能穿着T恤衫出庭了。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河南省律师出庭仪容仪表规范》(下称《规范》)已获通过。
《规范》指出,律师出庭不得穿T恤衫、运动衫,不得穿短裤或吊带衣裙等与庭审不相称的服装;律师出庭时不得披衣、敞胸,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运动鞋、旅游鞋等与庭审不相称的鞋子。如果律师出庭有新闻媒体现场摄影摄像的、有示范或者观摩安排的庭审,应当穿律师袍。而且,男律师不得留长发、蓄胡须,女律师不得化浓妆。
《规范》指出,律师出庭违反规范的,由所在地省辖市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根据情节轻重,对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训诫、通报批评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