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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律师公开承诺“五不准”

    日期:2011-01-31     作者:黄京 胡抒雯    阅读:3,193次
  “严格要求律师行业,不准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不准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准向司法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和诱导当事人行贿。不准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不准挑词架讼,炒作案件。”昨天上午,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总结会在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在我省律师行业全面启动以来,全省律师公开承诺“五不准”,全年义务接受法律咨询11万人次。

湖南省司法厅律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严格落实律师执业“五不准”纪律,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还要求全省律师行业实现“零投诉”、“零惩戒”、“零处罚”。同时办好“三个一”实事:每名党员律师办理1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担任1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资助1名贫困学生或参加1次公益活动。全省党员律师累计为600余所学校义务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等还与社区签订了《义务法律服务协议》,为社区居民开展义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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