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协委员建言让优秀律师当法官
日期:201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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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法官有着相同的职业起点,但法官当律师很容易,律师做法官却很难。日前在湖北省政协的小组讨论会上,湖北省政协委员、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粒建议,应当在优秀的律师中遴选法官,形成 “法律人共同体”。
据介绍, 2001年时,我国的 《律师法》、《检察官法》和 《法官法》三法同时修订,确认了国家司法考试和司法职业资格制度,这意味着律师和法官有着相同的职业起点。但现实是法官当律师很容易,律师做法官却很难。
张粒称,如果律师、法官之间打破目前的 “单向流动”,形成互动,就有益于形成“法律人共同体”。体制外的律师当法官,也有助于纠正中国权大于法的现象,资深律师当法官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也是法律职业相互转化中的一种 “正态流动”。
张粒还表示,作为百姓打官司的代言人,律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他们对于群众的疾苦有着切身的体会,若优秀的律师真的能成为法官,则能够突破一般法官的思维模式,换位思考,更好地执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