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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一站式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效率高

    日期:2011-03-15     作者:关丽琼     阅读:2,753次
记者日前从昌吉市律师协会了解到:自新疆新蓝天律师事务所与昌吉市交警大队成立道路交通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后,律师作为人民调解员,在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中发挥的作用不断增强,至今已成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百余起。

据了解,2010年昌吉市发生接报警出警的道路交通事故5600余起。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部门的行政调解已远不能满足数量庞大的案件需要。去年10月,经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两级政府部门审批,新疆新蓝天律师事务所抽调律师与昌吉市交警大队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与昌吉市公安局、昌吉市人民法院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构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调解新模式。

为节约当事人时间,律师在调解过程中采取现场调解和一站式调解的方式,运用专业法律知识解疑答惑,使用娴熟调解技巧定纷止争。对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熟悉法律规定或对事故处理程序一知半解的当事人,律师耐心为其讲解法条并告知办案程序;对在事故认定结果作出后,不能理解认定结论或不愿意复议的当事人,律师悉心给其说理并解疑释惑。特别是对伤人或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受到人身损害一方因接受治疗或经济困难而无法打官司,未受人身损害一方又想尽快进行赔付,律师便适时免费展开调解。经调解,90%的案件都能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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