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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律师用微博提供法律服务

    日期:2011-03-16     作者:尹勇    阅读:2,481次
“我在展销会上买的衣服质量有问题,该咋办?”3月15日,家住成都市金牛区的张大姐向 “3 15法律服务宣传活动月”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的四川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简称“省律协消专委”)委员、律师梁晶请教。梁晶为她支招:要求销售者赔偿,但若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后,展销会结束或柜台租赁期已满且无法联系销售者,可要求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赔偿。

在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前后,省律协消专委在全省开展第七届“3 15法律服务宣传活动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微博答疑、热线电话等形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服务。

据省律协消专委主任阙雯律师介绍,除以往关注的房产买卖、产品质量等传统话题外,近段时间以来消费者更关注与民生联系更紧密、更细致的问题,如食品安全问题、因“价签门”引发的物价问题、随着汽车消费规模增大引发的4S店“捆绑消费”问题及Ipad退货问题等。

今年,四川省律师与消协首度联手,从3月5日开始,由省律协消专委与成都市消协在新浪、腾讯等网站上合作建立“3 15”活动微博,就成都市消协发布的2010年消费者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进行点评。截至3月15日下午5时,新浪上的微博关注者达1043人,粉丝已达13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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