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借助“律师库”完善涉检信访接待工作
日期:2011-04-11
作者:唐颖 杨淑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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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检信访案件律师介入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律师在调阅卷宗、会见信访人、听取信访人意见后,应当就信访人提出的信访问题向检察院提出意见。检察院对律师的意见应充分尊重,对律师提出的异议应给予相应的落实或答复。
2007年9月起,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与该区律师协会共同在江苏省首家推行涉检信访案件律师介入制度,设立涉检信访案件律师库,免费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援助,化解涉检信访矛盾。
2009年4月,该院会同鼓楼区司法局将律师介入涉检信访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3年多来,该院通过律师介入办理的8起涉检信访案件全部顺利息诉罢访。
律师介入让六旬老妪不再缠访
2010年1月初的一天,六旬老妪曹某冒着刺骨的寒风来到鼓楼区检察院信访。
老人的儿子于三年前因故意伤害罪被该院提起公诉,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曹某不服判决结果,四处申诉。
2008年,江苏省高级法院指定扬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重新审理。2009年,扬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曹某的申诉。曹某不服,仍然坚持上访。
了解案情后,负责接访的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冀向该院检察长蒋新生作了汇报。蒋新生要求,立即联系司法局,启动涉检信访案件律师介入制度。
依据张冀对该机制的介绍,曹某从鼓楼区检察院和该区司法局联合建立的“涉检信访律师介入机制”律师库中,自行挑选了一名叫孟秋的女律师,由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孟秋认真看完案件材料后,约曹某在鼓楼区检察院涉检信访案件律师介入工作室见了面,并从当事人的角度,与曹某促膝长谈,从案件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释法说理,劝说她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在法定时间内提出申诉。曹某接纳了她的观点,平静了下来,不再上访。
新制度缘于一次“特殊”的接访经历
鼓楼区检察院的涉检信访案件律师介入制度缘起于几年前该院一次“特殊”的接访经历。
2005年,信访人刘某因对一起案件的赔偿结果不满意而多次上访。鼓楼区检察院认为,赔偿结果有法律依据,是合法、合情、合理的,问题是,无论检察官如何向刘某解释,他就是不能理解,难以接受,接访工作一下陷入僵局。
反复研究后,该院请司法局对刘某提供法律援助,并对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解释。
司法局安排徐州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晚霞介入后,与刘某反复沟通,并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解释。刘某逐渐理解并最终认可了处理结果。
上访人为什么听不进去检察官的法律解释呢?检察官们分析认为:由于律师为当事人服务的法律地位,往往被信访人当做“自己人”看待,律师所作的解释,他们更容易听取和接受。
架起一座与信访人沟通的桥梁
刘某案的顺利解决,带给了鼓楼区检察院很大的启发:为何不请律师介入涉检信访案件,为上访人与检察机关架起一座沟通桥梁?一方面,律师能从法律的角度给来访人提供咨询,帮助来访人正确理解法律,避免情绪对立;另一方面,律师提出对检察机关有益的意见或建议,有利于检察机关及时发现自身不足,维护信访人的正当权利。
经过深入的讨论和研究,2007年9月,鼓楼区检察院出台了“涉检信访案件律师介入制度”,在江苏省检察机关率先推行了涉检信访案件律师介入的工作新模式。
制度规定:由鼓楼区检察院与该区律师协会协商,由律师协会从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中挑选部分资质较好、业务精通的律师,建立涉检信访律师库,对没有聘请代理律师,又确实需要帮助的信访人,可以由信访人从律师库中自行选择律师,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为将这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化,2010年8月,鼓楼区检察院、鼓楼区司法局、鼓楼区律师协会联合出台了《涉检信访案件律师介入制度实施办法》,对律师介入涉检信访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
记者了解到,依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律师在调阅卷宗、会见信访人、听取信访人意见后,应当就信访人提出的信访问题向检察院提出意见。检察院对律师的意见应当充分尊重,对律师提出的异议应当给予相应的落实或答复。
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刑事申诉案件经律师提出异议后,改变原决定的,检察机关要对介入涉检信访案件的律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已有11名律师热心介入接访工作
宋晚霞是第一位介入涉检信访案件的律师,她曾为多起信访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了帮助。她对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2008年5月的一天,宋晚霞接到律师协会的电话,希望她介入老上访户张峰(化名)涉检信访案件中。宋晚霞阅卷后,与张峰面谈,并且明确告知张峰,他所提出的申诉理由无证据证实,但张峰仍然不服。
宋晚霞征求检察官同意后,拿着原始卷宗材料,当面向张峰和张峰的儿子宣读了他的多次原始供述,以及其他的相关证据,并做了详细的说理工作。张峰本来很激动的情绪有所缓解。之后,张峰再也没到检察院信访过。
作为一名资深律师,宋晚霞认为,一些涉检信访案件,信访人由于不懂法律,不会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律师能出于对当事人心理和诉求的了解,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同时律师身份更易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消解其抵触情绪。
在三年多的实践中,宋晚霞探索对不同的案件和当事人,采取不同的援助方法,使得案件能够顺利了结。
目前,鼓楼区检察院的“涉检信访律师介入机制”律师库中,已经有11名像宋晚霞一样热心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
蒋新生告诉记者,律师是通晓法律的群体,能够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分析和解答,帮助信访人更好地表达诉求。更重要的是,律师的介入也能促进检察机关自加压力,提高业务水平,更加慎重、合理、合法地执法办案和解决信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