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为期两天的成都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在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大会选举产生了我市律协新一届领导班子,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世亮、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曹军分别当选为成都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和监事会监事长。
4月8日上午9时40分,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在监事会成员的监督下郑重投出手中的选票。9时55分,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杨泽辉宣布投票结果:李世亮当选为律协新一届理事会会长。会长选举结束后,紧接着聘任了刘丰等4人为新一届律协秘书处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至此,成都市律师协会班子成员新老交替工作顺利完成。
在随后召开的成都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闭幕式上,新当选的会长李世亮代表新一届律协班子作了激情发言。他从“建设律协成为律师之家”、“充分发挥律协对全市律师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律协的桥梁作用”等三个方面对律协带领全市律师队伍开展今后工作进行了谋划。最后,李世亮表示:“我们也深知带领这支队伍今后的工作将面临各种困难,有紧迫感,同时也要有‘愚公移山’的精神。‘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这是我们律师业发展的一个真理。我认为事务所不在大小,但要有品牌;律师没有高低,但要有专业,有操守。我深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成都律师业的发展必将形成百舸争流的大好局面……”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2010〕30号文件,实现我市律师事业跨越式发展;要牢牢把握成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历史机遇,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大做强成都律师品牌;要加强以市律协为主体的行业自律管理,创造成都律师事业的辉煌未来。”闭幕式上,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杨泽辉从三个方面,对新一届律协班子成员和全市律师提出了要求。
适逢“十二五”开局之年,更是推进成都市统筹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关键之时,人人都应献力献策。当问及李世亮对多年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看法时,他说:“作为一名律师,无论何时都应把承担社会责任摆在首位,我认为这是一名优秀律师所应具备的基本操守。”闭幕式后,李世亮还就成都律师业发展的相关情况接受了本报专访。
观点对对碰
成都律师何去何从
背景一:目前,已先后有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10余家律师事务所在成都开设分所,有的甚至是国内律师行业的龙头老大。面对这种激烈的生存竞争局面,成都本土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当何以应对?
背景二:今年是实施“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市的“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市域现代产业体系”。律师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引领高端产业服务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成都律师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是挑战。
成都律师因其所处的城市地理环境,其想法和思维,不但直接影响着本土律师业的发展,甚至在带动全省律师服务上也起着至关重要的引领作用。
李世亮(市律协党委委员、第五届理事会会长):
只有勇于竞争谋发展才是出路
问:外面来蓉的高端、品牌所很多,据了解目前成都有10余家,这对我们本土的律师业发展有没有影响呢?作为新上任的会长,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李世亮:要以开放的心态来看,同时也要引起我们本土事务所的高度重视。在开放、竞争中,不断提高我们本土律师自身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光守是守不住的,只有积极的“走出去”参与竞争、谋发展才是出路。
问: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这么多年,你感觉政府对法律顾问的态度有什么变化吗?
李世亮: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1997年刚开始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时候,起源于一个案件,当时有一个案件,我作为代理律师代表市政府把这个官司打赢了。但以前更多是政府要参与法律诉讼了,律师才出面,属于事后介入,而现在律师服务更多的是参与政府的决策,比如项目的论证、风险评估等,由以前单一消防队员“灭火”作用发展到直接参与政府决策,把法律顾问服务前置了,为决策把好了法律风险关;第二个变化就是介入的范围广度更大了,以前是个别领导法律意识比较强,而现在领导的法律意识普遍都比较强,一旦遇到问题,都会找法律顾问来解决。
从深度和广度发生了质的变化,究其原因,我认为第一个原因主要是从上到下,必须是依法行政要求上的推动;第二个是政府领导认识上发生了飞跃,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第三个,律师通过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党委政府的信任。
问:目前,成都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已进入“深水期”,你作为律协的会长,将带领我们成都律师队伍从哪些方面入手为成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努力?
李世亮: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市委、市政府的一个中心工作。一直以来,市司法局党组、市律协党委、律协都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之前与市级相关部门都出台了这方面的相关文件,成立了律师服务团和专家顾问组,已经展开了对试点的区(市)县进行跟踪服务。
张进(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懂得包容,才会赢得竞争”
会上,张进认为,成都市律师业的发展目前正处于由粗放型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管理过渡的阶段。近年来,成都市律师事务所的数量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但总体看,大部分律师事务所规模还较小、业务单一、律师各自为阵,有影响、成规模的品牌所还很少,难以承接一些重大项目和高端业务。“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断开放,成都律师业若不加快从这种粗放型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转变,将难以适应新的竞争形势,甚至会直接影响到法律服务市场的拓展和律师行业的地位……”
面对外地来蓉品牌律师事务所的影响,张进在会上指出:“成都是一个和谐包容的城市,外地来蓉建立的分所,本身也是我们成都律师队伍的组成部分。只有懂得包容,才会赢得竞争。成都本土事务所要敢于迎接挑战,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要善于学习、借鉴外地律师事务所的先进管理理念和规范运作方式,在竞争中与国内优秀律师事务所结成战略伙伴和合作关系,构筑区域合作新模式。要放眼全省乃至全国,敢于‘走出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我市律师业的跨越式发展。”
为了协会更好履职 市律协增设监事会
问:以前市律协有没有监事会?它今后主要履行什么职责?
曹军(市律协监事长):这个机构是根据中华全国律协和省律协的要求设立的,上届没有,这是今年换届才增设的一个机构。监事会主要履行四项职能:第一是监督理事会执行律师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第二是监督会长会议履行职责的情况;第三是监督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第四是监督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成都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班子成员名单
理事会会长:李世亮
副会长:王宗旗、阳运逵 孙波、李启军 戴罡 罗俊 罗毅 张家荣 王艳 陈飞
成都市律协监事会班子成员名单
监事长:曹军 副监事长:刘力 谢佳佐
成都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秘书处成员名单
秘书长:刘丰 副秘书长:唐灵 唐前宏 黄珊珊
成都市优秀律师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四川经纬通律师事务所 席朝明
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彭州分所 马 云
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 岳 威
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 严 俊
四川永卓律师事务所 张 谦
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 何 涛
四川兴超律师事务所 金兴超
四川和睿律师事务所 王 颖
四川中研律师事务所 王 磊
四川闰则律师事务所 邓明攀
四川篇章律师事务所 谭少群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 陈庆国
四川蜀都金丰律师事务所 王 洪
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 何长升
四川展新律师事务所 彭慧英
四川国金律师事务所 张学军
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 张家荣
四川道达律师事务所 罗 扬
四川普联律师事务所 蒲 永
四川路石律师事务所 游 杰
四川九益律师事务所 陈 东
四川央济华律师事务所 刁 红
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 熊英亮
四川思沃律师事务所 吴 敏
四川思诚律师事务所 姚宗国
四川彰正律师事务所 毛桂林
四川众旺律师事务所 张 斌
四川永辅律师事务所 陈文富
四川正刚律师事务所 李晓波
四川博深律师事务所 张志国
四川天府律师事务所 帅相全
四川汇圣律师事务所 何 浩
四川均鼎律师事务所 白 强
四川南北律师事务所 肖 虹
四川聚仁德律师事务所 倪元新
四川岷山律师事务所 郭 林
四川金座标律师事务所 董维忠
四川凯越律师事务所 蔡泽文
四川泽坤律师事务所 黄 玲
四川广定律师事务所 周义红
四川广都律师事务所 罗 敏
四川希航律师事务所 郭文彬
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 李玉红
四川君士达律师事务所 李 蓉
四川益正律师事务所 叶江雄
四川法隆律师事务所 罗家松
四川金迪律师事务所 田世贵
四川西蜀律师事务所 陈玉豹
四川明之鉴律师事务所 吴洪波
四川舟楫律师事务所 宋成均
四川绅豪律师事务所 武秀峰
四川致顺律师事务所 唐宇宏
四川道言律师事务所 陈勇珍
四川法泰律师事务所 戴先华
四川挺立律师事务所 张永文
四川君集律师事务所 黄 勇
四川兵法律师事务所 刘文平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 蒲 虎
四川法为律师事务所 刘晓勇
四川兴睿峰律师事务所 廖 睿
四川高新志远律师事务所 崔 雄
四川治平律师事务所 伍明辉
四川伦典律师事务所 曾志勇
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 李长珍
四川泰益律师事务所 沈 柯
四川新开元律师事务所 谭 焱
四川原则律师事务所 张 东
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 黎 明
四川众友律师事务所 黄成锐
四川缘一律师事务所 朱汉坤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 李新卫
重庆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 张 勇
四川瑞信杰律师事务所 李 滨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成 安
四川大家律师事务所 卢子彬
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 刘 力
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 张富明
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 甘 恬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王春生
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 卢晓东
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 龚跃武
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 曾传辉
四川中超律师事务所 陈 迅
四川瑞鑫律师事务所 冉 兵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熊 伟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