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经三十多年发展,已经形成近20万人的职业规模。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表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律师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很多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说律师法、刑诉法、有关律师会见嫌疑人等方面,确实存在了一些冲突。司法制度改革与律师制度的发展完善息息相关。作为律师理当关注司法改革,律师学院也应积极研究司法改革问题,为我国的司法改革建言献策,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力的推动者。”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