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8律师监督法院“窗口”
日期:2011-04-26
作者:黄亮 许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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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一大早,来自深圳的张律师来到广东省高院大门口。他代理的一宗案件需要在省高院的立案信访窗口办理立案手续,此间,他亲身体验到了窗口文明高效办事的作风。
省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叶向荣介绍,如果不是复杂、重大的案件,当场就会“一站式”解决,答复当事人是否立案。
除立案外,信访窗口则由法官坐班,负责对接办案法官和信访人。记者在信访室的入口看到排班表,法官和书记员轮流到信访窗口上班,一个星期轮一次。
窗口对信访人设立数个救助渠道:如果办案程序和判决都没有问题,但信访人实际生活存在困难,比如说司法救济程序都走完了,信访窗口还针对生活困难提供人道主义救助;而要是有些案件确实有某些瑕疵,按照法院的程序,首先法院内部会启动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判,之后再启动内部审查程序。
全省23个中级法院、133个基层法院、387个人民法庭已拥有“柜台式办公、窗口式服务、人性化环境”的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对省高院立案信访窗口,省高院分管副院长凌祈漫如此总结:首先,立案接待突出一个“便”字,推行电话预约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等便民措施;二是立案审查突出一个“快”字;三是立案释明突出一个“准”字;四是信访接待突出一个“情”字。
记者了解到,省高院引进外部监督机制,专门聘请了18名律师担任立案信访窗口监督员,对全省立案信访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式监督,并将监督情况反馈给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