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祥指出:“检察官、法官和律师是战友、伙伴,检察机关一向高度重视与律师之间的合作,在推进司法改革中,我们和律师也是携手共进。”去年刚出台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律师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对律师的定位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对律师管理体系的完善、职业环境的改善,对破解律师的困惑和难题都有了诸多规律,应该说是推进今后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一个纲领性、指导性的文件。
同时,王洪祥还谈到,检察机关在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当中,也十分注重发挥律师的作用,依法接受律师的监督。高检院主管和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方圆律政得到了法律人,特别是职业律师的厚爱。“在推进工作过程当中,我们专门有一个改革项目保障律师在检察环节依法执业的前提。比如去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明确规定在审查逮捕阶段,应该注意听取犯罪嫌疑人所委托的律师的意见,对于几种特殊情形,审查逮捕的检察官应该当面听取律师的意见,并且在逮捕律师意见书当中要载明对律师的意见是否采纳,及其理由。”
王洪祥还向记者透露,已经启动和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修改工作中有望能够进一步扩大律师的参与,发挥律师更多的作用。“比如说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或被第一次讯问之后,有权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但是仅此还不够,我赞成应当让律师介入整个刑事诉讼阶段的工作,包括侦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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