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刘建平应邀为全区执业律师作《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大有作为》专题讲座。这是我区今年以来举办的首次律师业务培训。
刘建平处长根据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结合律师的职业属性和执业特点,就律师如何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作用进行了阐述。明确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对法治政府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做了精辟的分析,提出法治政府就是“政府要限权、群众要维权”,而律师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刘处长认为,律师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有其自身的优势:首先,律师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其次,律师有法律实践的经验;第三,律师接触基层,了解民意。因此,律师在法治政府中可以发挥法制宣传、桥梁沟通、法律智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律师可以通过参与政府立法活动、参与政府行政决策活动、参与政府行政执法活动、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等多种方式参与法治政府的建设。同时,他也指出了律师在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一是要兼顾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二是要平衡好当事人利益和律师自身利益;三是要协调好道德约束与法律约束。刘建平处长希望律师能更多地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中来,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认真聆听了刘建平处长的报告后,与会律师一致认为:报告内容详实、实例生动,涉及的领域广、层次高,给律师们开阔眼界、拓展业务带来了有益的帮助,也为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16号文和市律师工作会议的精神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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