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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

    日期:2008-05-29     作者:律公科    阅读:3,252次
    5月27日,徐汇区召开区律师工作会议。会上学习、传达了全国、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转发了“市司法局关于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做好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有关工作等四个通知”,并对“四个通知”中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解释和明确。会议由局党委副书记张向荣主持,全体机关干部、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等近100名同志参加了会议。
    党委书记、局长严新力在会上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律师法》作了全面动员与部署,要求局机关干部和全体律师要充分认识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的重大意义,全面、深刻领会立法、修法意图,了解、掌握律师法修订的原则、精神和主要内容,要把《律师法》贯彻实施的各项工作任务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一是各律师事务所和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律师法》的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律师执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法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认识基础。 二是认真组织法律法规的培训。局机关要组织好对《律师法》、《行政许可法》、《上海市行政许可办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特别是律公科与法制科要结合本区律师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修订后的《律师法》对律师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出具体的实施措施。 三是对律师执业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初审,要做到“三个明确”,即工作职责要明确、工作流程要明确、相关工作要明确。该上墙的要上墙,该上网的要上网,该承诺的服务要承诺,该完善的资料要完善。要为申请人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四是积极做好《律师法》的宣传工作。要通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律师的社会功用、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努力营造贯彻实施《律师法》的社会氛围。 五是各律师事务所要以贯彻实施《律师法》为契机,将所内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新修改的《律师法》要求相对照,修改和完善内部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不断提高依法执业和依法管理水平。
    最后,她提出希望,全区律师要以贯彻实施修订后《律师法》为契机,把学习贯彻《律师法》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振奋精神,积极作为,进一步依法拓展律师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在徐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徐汇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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