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全市劳动纠纷大量涌现,为妥善处理劳动纠纷,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人社部门亟需扩大专业人士的队伍建设。经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推荐、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最终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聘任我区潘文丽律师、张婷婷律师为仲裁员,参与我区劳动案件的审理工作。聘期为五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我区两名律师被聘任为仲裁员,是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对我区律师的充分肯定与信任。两位律师一致表示,将依法公正及时地参与到劳动案件的审理工作中去,为妥善处理劳动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的有序与稳定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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