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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实践与发展——徐汇律师之家举行第二十八期沙龙活动

    日期:2011-12-16     作者:徐汇区律工委    阅读:4,059次

2011 1201 下午,徐汇律师之家与徐汇公证处合作开展证据保全实践与发展沙龙活动,活动特邀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委员会主任、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商建刚、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主任、嘉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谭芳、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洋作为嘉宾,与区公证处公证员一同探讨证据保全的实务。市司法局副巡视员、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邵建平、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副处长徐青、区司法局副局长朱志忠等领导出席会议。

 商建刚律师从电子证据本身能否得到法律认可、证据保全实践的程序与内容、IP地址能否作为电子证据等多方面讲述了自己的观点,分享了他从事电子商务领域的工作经验。他认为,电子数据的效力应该得到肯定,甚至能超过书面证据。第一,电子证据更易查明修改的时间及段落。第二,被告的举证责任要求更高,需证明网上没有相关数据存在,方可证明没有侵权。

姚卫宇公证员依据公证处实际工作向与会律师介绍了公证中对利害关系人的理解及公证处如何保持电脑清洁度的问题。
   
大邦所袁洋律师结合案例,介绍了如何自证自建网站的知识产权,他谈到,权利人可以从域名、ICP备案、网站的自认、联系地址、e-mail地址来证明自身权利行使的合法性。

随后的互动交流过程中,袁洋律师与姚卫宇公证员现场切磋,就现有公证书效率、不足之处进行辩论,擦出激烈火花。姚公证员谈到,公证处的证据保全业务只有经常与律师交流沟通,才能更好的提高公证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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