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司法局律公科信息
日期:2007-03-29
作者:松江区司法局律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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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下午,区司法局和律师代表团联合召开了我区13家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会议主要传达了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有关会议精神及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出台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引起社会热议的座谈,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唐海龙立即着手对该事项进行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对待的动员讲话。
会上,律师代表团团长俞移冲介绍了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申报程序及方法。与会人员围绕律师行业个税申报几个热点专题问题深入探讨、交流。
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我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投诉工作认真对待,调查处理。去年年底某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被当事人投诉故意损害委托人利益并由此发生为法律服务合同纠纷,当事人还又多次上访相关部门。在区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律公科做了认真调查,并与当事人做了大量细心工作,同时在某区法院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历时3个月的投诉案件,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当事人承认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没有恶意侵权或误导行为,法院也支持律师执业行为。当事人也觉得自己法律知识不够、法律程序不懂引起了不必要的误会,感谢区司法局不厌其烦的热心接待和法律知识宣传引导,某律师也十分感谢区司法局认真细心、耐心调处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为保障律师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作出辛勤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