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北京盈科(上海)律所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投融资部主任胡晨阳律师应邀至上海交通大学讲授“商务谈判”课程。本次课程是交大法学院与盈科上海联合面向交大全校各院系开设的校选课程——“谈判理论与实践”系列课程的第一讲。
课程伊始,胡晨阳律师通过介绍自己在刑事侦查、诉讼代理、企业经营等多个领域的不同经历,以幽默、风趣的表达方式活跃了课堂气氛,引起了同学们浓厚的兴趣。
在授课过程中,胡律师首先介绍了商务谈判的定义,并将其与外交谈判、家事谈判进行了比较。随后,胡晨阳律师介绍了商务谈判的五个主要原则:双赢原则、平等原则、合法原则、时效性原则以及最低目标原则,并以自身正在参与的某铸造厂企业重组方案的谈判为实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双赢原则在商务谈判中的重要性。
谈判期间不同阶段的注意事项则是本次课程的重点部分。胡律师强调,在前期准备过程中,谈判者应注意收集对方信息、确定目标和底线、谈判人员组成以及适当调整心态。在谈判过程中,应注意通过热情招呼、互送名片等营造友好气氛,并且因时因地选择去伪存真、对事不对人、诚恳中藏心机、刚柔并济等谈判策略。在后续收尾阶段,应根据谈判成功、受挫、乃至破裂等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对应措施。胡律师还通过介绍自身参与刑事侦讯、离婚财产协议分割等具体谈判的实务经验,对于在前期准备与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了详细分析。
课程的最后,胡律师还安排了交流提问。同学们踊跃提问,胡律师则一一解答,并结合同学们的专业背景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与寄语:谈判即博弈、实践出真知、恰当处理人际关系、换位思考以及冷静超脱。整堂课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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