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向社会征求《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草稿)》、《上海市律师协会禁止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规则(草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1-06-28 阅读:5,002次
敬启者: 为了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更好地保护和约束律师的执业活动,为社会各界监督律师执业行为提供便于操作的尺度和依据,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决定逐步制订律师行业规则和执业标准。市律协于2001年1月在东方律师网上向本市各律师事务所、市律协各研究会、各法律大专院校、社会法学研究机构、司法部门的研究室等单位发出关于制订《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上海市律师协会禁止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规则》的招标公告。截止1月15日,共有4家单位前来投标。1月19日,市律协召开五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张凌会长主持下,对4家的投标书进行开标评议后,决定委托华东政法学院律师事务研究所负责起草《上海市律师协会禁止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规则》;委托市律协律师发展研究会负责起草《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2月7日,张凌会长代表市律师协会与华东政法学院律师事务研究所和市律协律师发展研究会签定制订两个规则的委托协议。华东政法学院律师事务研究所和市律协律师发展研究会经过深入调查和充分研讨,已形成两个规则的初稿。为了使规则制订的更加客观、全面、公正,现予以上网公布,敬请广大律师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并望在7月15日以前将您的意见反馈到市律协业务部。 联系人:刘福元 钱大治 电 话:021-64645840 E-mail:lfy@lawyers.com.cn qiandz@lawyers.com.cnn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00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1、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草稿)》 2、
《上海市律师协会禁止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规则(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