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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2020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线上培训) 报名缴费通知

日期:2020-03-18    阅读:19,944次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同时妥善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保障本市律师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疫情期间将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程学时安排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共160学时,采取线上录播课程的方式。其中课程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定位及其职业使命、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等5大类课程,共计152学时。线上考核计8学时。

二、培训对象成功报名第一期培训班和本期网络报名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 4月6日-5月1日

四、网络报名名额350人(第一期已报名人员650人,本期培训名额共1000人)

五、报名方式
 已成功报名第一期培训班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无需报名,届时直接缴费即可。

点击通知最下方报名链接进行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3月23日9:00-324日24:00优先报名阶段。实习证发证日期为2019年6月9日之前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优先报名。

3月25日9:00开放报名阶段。报满即止。

额满日至3月29日24:00补报名阶段。实习期将于2020年6月9日前到期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3月29日24:00前填写《在线集中培训补报名申请表》,发送至:lsxy_peixun@126.com,标题注明:在线补报名-姓名。

3月31日前报名成功的人员请于3月31日之前按要求填妥附件中的《在线集中培训人员信息表》,直接将表格以文字形式发送到:lsxy_peixun@126.com,标题注明“在线集中培训-姓名”。



六、缴费方式

培训费用600元。请已成功报名第一期培训班和本期网络报名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于3月239:00-32724:00完成缴费工作。


注意缴费通道于3月2724:00关闭。逾期未缴费视作放弃参训。

网络报名补报名成功人员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七、缴费具体流程
1、打开东方律师网,点击会员登录,使用实习证号和密码登录后进入会员中心,点击报名缴费;


1.1登录

 

1.2进入会员中心

 

1.3点击“报名缴费”

 

  2、点击“已报名活动”,选择“2020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点击“缴费”;

2.1选择本期培训班

 

2.2拉到页面最下方,选择“在线缴费”

 

  3、根据系统提示,可选择银联支付、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进行支付;

  4、支付成功后可登记发票信息。由收费单位出具普通增值税发票,请填妥开票信息和发票寄送地址,填写后不得更改。

5、退费:缴费成功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可于43日前登录系统申请退款,一经退款,报名信息不再保留,需重新报名。

 

 八、培训须知

(一)本人在四周内完成线上培训;

(二)观看所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课程(152学时)并通过线上考核(8学时),共获得160学时的学员,本期培训考核合格;

(三)培训最后一天(5月1日周五)上午9:00—10:00安排统一线上考核;

(四)线上考核不合格的学员,提供一次补考机会。时间为5月3日上午9:00—10:00,补考不通过者,本期培训考核不合格。须重新申请培训;

(五)考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全国律协《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全国律协《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上海律协《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上海律协《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03月18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本次活动报名《2020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线上培训) 报名》对“ 全部实习人员,全部实习人员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20-03-25 09:00:00 至 2020-03-29 23:59:00(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会员、特邀会员、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的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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