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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为心声 由感而发

第一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获奖律师感言等

2014年第06期    阅读 9,828 次

代理词是律师思维的精华

●  文/包更生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一个礼拜前,我接到律协通知今天将召开颁奖大会,正好我在国外学习的女儿给我致以父亲节的问候。她问我:“爸爸,你给我什么礼物?”我说:“我得了一等奖。”然后我女儿说:“那太好了!几十年以后,我在法院厚重的卷宗里边如果还能翻到这篇代理词的话,我不会因为是你的女儿而感到愧疚。”我感到非常得激动。

我是1964年9月2日出生,在我过第25个生日的时候,也就是1990年9月2日,我获得了律师执业证,在此后的将近25年内,我自己走过了四分之一世纪历程的律师生涯,在这些日子里,我认真地做每一个案件。我所做的主要是海事法院审理的国际物流案件,这些案件比较生僻、苦涩,别人都认为我是一个怪才、偏才。但是,正因为对律师行业的执着,对国际物流行业法律服务的追求,才使得我在这样一个生僻的、也是苦涩的领域中有了我自己的一席之地,使得我在最为独特的专业领域驰骋。

代理词在欧美法律体系中被称为极其重要的结案陈词。大家都知道,古巴的前主席菲德尔·卡斯特罗在他著名的“历史将证明我无罪”的这一法庭的结案陈词中,为自己创造了一个个性特征,我们律师为什么不能在中国式的结案陈词,即代理词中表现出我们自有的本质特色呢?几十年来,我就本着这样一个理念:“我一定要写好每一篇代理词,一定要撰写好每一篇代理词中哪怕是一个逗号、一个句号,我都要认真地斟酌。总有一天,会有人看到我的代理词中散发出的璀璨之光。”

十八大三中全会更加强调走向法治中国,尊重律师,尊重律师在法庭上的代理词。最近,我们知道,以上海为代表的法律制度的改革、司法审判的改革将会更加尊重律师的发言,更加注重于律师的意见,当然,也会更加注重于律师的代理词。

再接再厉,为城镇化建设做贡献

●  文/王萍

非常感谢评委老师那么有眼光,将我们这个服务农民项目法律意见书评为一等奖。

吴泾镇征地动迁农民增量物业长效增收机制缘起于历年来吴泾镇征地动迁农民安置补偿累计的矛盾,引发了大规模的集访和封路事件,引起了市、区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们作为志愿者,参与项目的设计和策划近一年,法律意见书是前期参与的阶段性成果。但是,法律意见书仅仅是个开始,在项目实质性启动时,我们组成了两名合伙人、1名律师组成的项目现场法律服务工作组,每天在项目现场办公,并由事务所的全体合伙人参与论证项目方案,工作组在现场工作大半年,全过程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历史累计的问题,我们用现代的方式去解决;农民的问题,我们用农民的思维去策划,获得了吴泾镇广大农民的认可。吴泾镇动迁农民的参与率已达99%,这个项目第一期销售已经超过90%,吴泾项目已经被市领导称为“吴泾模式”,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

我们作为全程参与的律师,一开始从社会效益出发,为化解动迁上访的社会矛盾,为社会稳定参与其中,最终获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同时也扩充了我们的业务领域和服务模式。

这次的获奖,更加增强了我们为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的信心,我们依托“吴泾模式”的成功经验,已经入驻闵行区九星市场的转型升级改造项目和浦江镇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前期论证和课题研究。城镇化建设是我们“十二五计划”的重要内容,相信我们上海律师会为我们国家城镇化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专业与跨界,哪种是真相?

●文/徐珊珊


不少同行知道,我的执业领域是海关与国际商事交易,很多场合我也反复强调“专业赢得尊重”,而此次获奖作品却属关于刑事辩护类,对此有朋友问我:怎么跨界了?借此机会,我希望以“专业与跨界,哪种是真相?”为题,与在座的各位分享我的一些心得。

当下,“跨界”现象比比皆是。移动、电信和联通的日子不好过,互搏这么多年,今年才发现,原来腾讯才是竞争对手。苹果跨界做手机,很快打败了诺基亚和摩托罗拉。5月28日,阿里巴巴支付宝对外公布了一项旨在改变公立医院拥挤现状、帮助医院提高运转效率、更加优化资源配置的“未来医院计划”。通过这项计划,患者可以在线上就能完成挂号、候诊、缴费、查看检验报告以及医患互动等环节。

人们感觉,最彻底的竞争是跨界竞争,在这个信息和技术变幻莫测的时代,你不敢跨界,就有人跨过来“打劫”。但我有一个问题,真的跨界了吗?微信、移动上网、便捷支付难道不是即时沟通、互联网和网上消费的题中之义么?

客户的需求其实从来都是简单而完整地表达,只是我们把它作了切割。此次获奖作品涉及的案例就是这样一起案件,一件商品依据协调制度可能归入不同类别中,客户希望有带来退税的优惠,海关则认为涉嫌构成走私罪。因而律师必须熟悉刑事辩护业务,又必须了解商品归类的国内和国际规则、理论与实务运作、取证方向和技巧,否则便无法为客户提供最有效、最全面的法律服务。因此,或者在传统辩护律师看来,我是“跨界”了,而我自己的感觉在做的正是自己的专业工作。

当然,还有一种跨界,是韩寒和陈丹青式的。我觉得,这种跨法大家完全不必紧张。真正需要紧张的是很多潜在对手,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们在哪里。我们以为其跨界了,其实他们只是在做自己的工作。不了解这种跨界,是我们自己束缚了自己。在传统业务中,必然会出现更多这样的跨界。而我们也将发现,我们只是摸到了大象的腿。


沉淀也能成就精彩知道

●  文/孙昶林

             在我们所处的转型过渡时期,律师界的精彩不但需要热闹,还需要沉淀,市律协创办的首届律师学术大赛提倡的正是这种沉淀价值。

            2011年,我从锦天城所转到融孚所执业,想为策应“两个中心”而组建不久的融孚所做点事情。我联系了浦东新区航运服务办公室顾晓峰处长,表示可组织律师对其考虑的“如何进一步开放外资准入来推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想法形成专题研究,并随后撰写了课题研究计划,结果课题被列为“浦东新区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重点课题”,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国际航运与金融研发中心闻讯后决定资助该课题的研究。
    我对航运原来并不熟悉,但既然应承下来,只好亲力亲为,融孚所的同事也不吝帮助。课题研究期间,我撰写的《推动吸引国际航运类总部机构在上海布局的对策建议》和整合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现代航运服务体系之国际服务准入实务途径与推动建议》获得重视,由我在新区航运办、新区人才办、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英国皇家特许船舶经纪人协会、伦敦金融城共同举办的2011“国际航运发展恳谈会”上作了中心演讲。本来以为,课题到此结束了,但顾处长“威胁”我,认为水平不够,要求最终报告可供决策参考。最后,经过一二个月努力,我被逼迫地按时提交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利用外资建设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研究暨浦东新区扩大航运领域外资与国际组织引入对策研究》成果报告。新区航运办于2011年12月19日特地组织了市、区两级政研部门、商务委、发改委、港交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专家评审,专家们没想到体制外的律师撰写的研究报告在视野、资料、语言乃至实务性上居然令人耳目一新,对报告给予好评。评审会后,我应邀又将成果报告精简为《浦东新区扩大国际航运(海运)领域对外开放对策研究》,作为新区政府部门上报制定国际航运中心“十二五计划”的参考。我很欣喜地看到,这与国务院去年出台的有关上海自贸区的决定中允许外资沿海捎带业务、允许独资船舶管理公司、放宽中外合营航运股比限制、允许中外合作举办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航运政策与成果报告的相关对策建议类似,而最近出台的自贸区FT账户政策更是远远超越了成果报告当初提出的离岸账户建议。
    我很高兴能因学术大赛与法律界同仁相互交流分享成果报告的内容,同时我建议律协可组织队伍撰写《上海金融城》一书。


智慧的结晶愉快的分享

——谈谈参与编写《律师实务初阶培训教程》的体会

●  文/孙志祥

            作为从事律师实务二十几年,一直战斗在法律服务前沿的律师,当我接到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的电话,邀请我作为《律师实务初阶培训教程》的编委,主编一本有关非诉讼律师实务的校本教材的时候,一种被信任,并被委以重任的感受油然而生!我在接到这个电话之后,马上就萌生了要带领我的团队律师一起来编写这本教材的想法。

            我们都知道,成功的律师业务,尤其是非诉讼业务,究其本质,其实就是一个团队合作,集大家的智慧于一体,精诚所至、用心经营的法律服务成果。我和我的团队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面,一直习惯于细致研究,集体讨论,认真学习,积极思考,力争将我们经手处理的每个项目或案件,做到尽量完美无缺。律师学院确定编辑《律师实务初阶培训教程》这一创举,其实是给了所有从业律师,尤其是刚刚入行新执业的律师一个借鉴现成办案经验和技巧的机会,可以让没有接触过同样业务类型的律师有一目了然,立刻上手、少走弯路的绝好学习机会。

            律师学院召集我们编委开了好几次编审会,强调此次教材编写的重要性、实用性和紧迫性,我作为主编之一,在了解到此次教材编写的重要性后,立刻将有关精神传达给我的团队律师,也就是我们这本教材的全体编写人员,我们分别就主题的确立,章节内容的确定,每一章节的编写责任人员的确定,着重案例的选编,相关内容涉及法律法规的汇编等等内容,召开了好多次编委会会议。每一次会议,我们都有思想碰撞的火花产生,我们将这么多年以来团队律师一起所经历和办理的各种非诉讼案件以及项目,分门别类加以总结,将我们的办案心得、经验教训以及从业技巧整理出来、写下来,温故而知新,边写边改、边写边学,整个编写的过程,促使我们大家对以往的工作进行了一个充分的总结,同时将感悟和思考加以细化,克服工作忙、写作时间短、不同律师分头写作和所写内容容易产生不连贯等写作上的不利因素,最终在老前辈倪正茂老师和律师学院领导的亲切关怀以及严格把关的前提下,按时完成了整本教材的编写,也基本做到了最终稿件如出一人之手的完整体例。

             非诉讼法律实务工作其实对于每一位执业律师而言,都会碰到并亲身经历,即使对于主要从事诉讼业务的律师来讲,掌握并熟悉非诉讼业务的一些技巧,也会非常受益,可以借助非诉讼法律实务的工作方式,运用于诉讼法律服务之中,从而改变传统诉讼律师重结果不重过程的缺陷,让客户自始至终了解到案件的进展并能够给予积极合理有效的支持。编写这本教材的过程,其实是我们所有编者智慧的一种结晶,也是我们大家愉快分享以往从业经验和教训的一种记载。我作为主编之一,要感谢上海市律师协会,感谢律师学院,让我们有机会参与这个史无前例的律师培训创新之举。同时,也让我个人有机会将作为律师学院授课老师在课堂上分享的从事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业务这样平凡而普通的心路历程,用书本教材的形式加以细化和深化,从而使得学员能够更有系统地加以学习和借鉴。正如我每次给实习律师授课时都要说的,我们所从事的每一个精彩的律师业务其实都是从用心做好每一件细微小事开始的,参与编写《律师实务初阶培训教程》的经历,也让我们更有信心相信,这个举动本身,必将对上海律师业的发展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力,而我们也必将从中受益匪浅。

再次感谢上海市律师协会,感谢律师学院,为我们全体律师做了一件大好的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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