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宝法规检索上海律协专用版使用培训通知
作者:市律协办公室 日期:2008-05-12 阅读:15,954次
各律师事务所:
自2006年“东方律师网”法规检索栏目与“北大法律信息网”合作以来,所有上海市律师会员均可以使用会员号及密码登录“东方律师网-会员中心”的“北大法规检索”栏目,进行法规、案例、法学期刊等数据库的查询,查询数据及速度等同于“北大法律信息网”。
因目前使用此数据库的律师日渐增多,为便于广大律师熟练掌握该法规系统的使用方法,以给工作带来更大的帮助,“北大法律信息网”将为广大律师提供免费使用培训,各律所也可以提出培训“律协业务资料电子版”的使用方法。
培训方式:
一、市区业务培训时统一进行讲解;
二、市区需要安排上门培训的律师事务所可直接与“北大法律信息网”服务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21-5878 8848- 801。
(5人以上律师集体培训的律所均可来电进行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08年6月1日----08年8月31日。
望各律所相关人员积极配合!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0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