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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市律协信息网络法律案件代理与评析征文启事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1-10-31    阅读:2,542次
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法律研究委员会《信息网络法律案件代理与评析》文集2002年上半年征文启事 本会组织编写的《信息网络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丛书》定于2001年12月出版。该丛书首批有两册图书:《软件网络案件代理与评析》和《知识产权名案新析》。 其中《软件网络案件代理与评析》一书是由本会于2001年4-7月面向广大律师征稿后择优汇集而成。现就2002年上半年律师论文集进行征文。 1.时间安排: 2001年11月征文开始。2002年3月底征文截止,4-5月评选、编辑, 6月出版。 2.征文对象: 上海市执业律师。同时欢迎外地律师投稿应征。 3.征文形式: 可以针对律师自己经办的案件进行评论,也可以对并非自己经办的疑难案件或典型案件进行评论;可以是学术论文,也可以是办案代理词(应当配以案情介绍和法院审理情况);案件可以是已经终审的,也可以是正在审理的。 4.征文主题: (1) 网络商业化面临的管辖权问题 (2) 网络交易与契约问题 (3) 网络犯罪与信息安全 (4) 网络与个人资料及隐私权问题 (5) 网络与著作权、商标权、域名、专利权、商业秘密问题 (6) 网络不正当竞争问题 (7) 网络消费者保护问题 (8) 网络服务提供者(ISP)的法律责任问题 (9) 网络电子商务相关法律问题 (10) 网络信息管制问题 (11) 其他所有与软件、信息网络有关的法律问题 5.征文邮寄方式: 请访问本会主办的“中国网络律师”(www.netlawcn.com)网站,在首页底部点击“联系我们”,将征文发往指定的电子邮箱。 6.征文说明 (1)作者发来应征文稿,视为其保证自己依法享有应征文稿的著作权。 (2)作者发来应征文稿,视为其已经授权在本会组织编写的文集中出版,并授权在中国网络律师网站上免费公开发表。 (3)作者发来应征文稿,视为其已经承诺:因在上述文集中和网站上发表应征文稿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作者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本研究会造成的损失。 (4)寄来应征文稿时,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以便联络。联络信息除署名和工作单位外,不公开发表。没有上述联络信息的文稿,文集和中国网络律师网站将不予发表。在文集和中国网络律师网站发表时的署名由作者自行确定;对署名没有特别说明者,以作者真实姓名为署名。 (5)应征文稿请勿直接写在电子邮件中;请务必以电子邮件附件的WORD文档形式发来。稿件中的注释请用文中注;请勿采用脚注或尾注形式。 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法律研究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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