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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选派律师参加市律师协会赴西班牙葡萄牙考察的通知

作者:对外交流部   日期:2008-09-25    阅读:2,025次
各位律师:
      市律协计划于2008年12月中下旬组织律师考察团赴西班牙、葡萄牙进行考察访问,考察主题为世博提供法律服务的先进经验,考察时间8天左右,其中公务活动不少于5天。
      符合以下条件的律师有意参团,须向所在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递交自荐表,由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择优推荐:
      (一)上海市律师协会的会员;
      (二)具有三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历;
      (三)其业务范围或职务与出访课题和内容有直接关联;
      (四)2年内未参加过律师协会的其他出访团组;
      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将在收到推荐人选后2周内,对报名律师进行综合考评,以确认最后参团律师。
      出访费用由各团组的具体情况确定,协会承担60%,参团律师个人承担40%。
      注意:律师协会不接受任何个人自荐
     
      附件: 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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