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律师参加市律师协会赴西班牙葡萄牙考察的通知
作者:对外交流部 日期:2008-09-25 阅读:2,025次
各位律师:
市律协计划于2008年12月中下旬组织律师考察团赴西班牙、葡萄牙进行考察访问,考察主题为世博提供法律服务的先进经验,考察时间8天左右,其中公务活动不少于5天。
符合以下条件的律师有意参团,须向所在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递交自荐表,由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择优推荐:
(一)上海市律师协会的会员;
(二)具有三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历;
(三)其业务范围或职务与出访课题和内容有直接关联;
(四)2年内未参加过律师协会的其他出访团组;
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将在收到推荐人选后2周内,对报名律师进行综合考评,以确认最后参团律师。
出访费用由各团组的具体情况确定,协会承担60%,参团律师个人承担40%。
注意:律师协会不接受任何个人自荐
附件:
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