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市律协律师事务所规范与发展委员会、浦东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拟定于 2008 年 10 月 10 日 下午 1 点 在衡山路516号富豪环球东亚酒店绿宝石大宴会厅2号厅联合举行“上海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研讨会”。届时,研讨会将由部分完成改制的律师事务所介绍相关情况和经验,还将对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与困惑进行讨论。同时,市律协及律协浦东新区工委将邀请市司法局、浦东新区司法局、浦东新区税务局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就律师事务所转制过程中涉及的税务及其他方面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会议重要,请各位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拨冗参加。研讨会后,市律协在富豪环球东亚酒店备有自助晚餐。
上海市律师协会
调研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注:因会场场地及参会人数限制(80人左右),每家律师事务所限推荐一人参加,请确定参加会议的律师事务所于 10 月 8 日 16:00前将参会回执传真市律协调研部,传真号码:64185837。联系方式:64030000-148,调研部许倩。
回 执
律师事务所名称 |
是否参加会议 |
是否参加晚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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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拟讨论的若干议题
1 合作所改制的几种模式选择。
2 合作所在整体改制财务审计过程中涉及的资产界定与评估,即合作所财产的属性,“盈余公积”的处理。
3 合作所整体改制方案中“资产清零”的操作程序,有关固定资产是由改制后的事务所保留还是量化至合伙人名下的讨论。
4 合作所整体改制中事务所结余职业风险基金与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等对内负债性基金的归属,各项保障性资金的提留与处理。
5 改制过程中税务处理与税务登记事项。
6 合作所改制为个人所的资产与各项基金的处置原则。
7 合作所结业清算的流程及税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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