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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第十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暨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2008年年会通 知

作者:业务部   日期:2008-11-04    阅读:2,637次
 

  

各位律师:

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兹定于20081115日至16日在上海召开第十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

此次会议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办、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下称民委会)承办、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中怡律师事务所协办。会议以“专业深化与服务创新”为主题。本届论坛将专题研讨、交流各地律师协会组织律协业务委员会制作相关操作指引的经验,香港律师公会将组织专业律师参会与内地律师交流我国《物权法》的贯彻以及律师办理相关案件的实务问题;同时今年也是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成立二十周年,年会将安排庆祝活动。

此外,根据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连续二年参加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年会或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研讨会,或虽因故未参加有关会议但向会议提交了专业论文的律师,可以申请成为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办法为填具《全国律协印制的委员申请表》,有二名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并加盖上海市律师协会的公章。

此次论坛规模为200250名律师。上海律师名额为100名。欢迎致力民商事业务领域研究的律师积极报名参加,并就律师业务指引等事项组织开展交流活动。

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事专业事务所协办的一、会议地点和时间:

时间: 2008 11 15 16

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地址:上海市漕宝路66号)

二、报到时间:

时间:20081115日(800-830

    三、会务费:

1、会务费1200/人(含会务、论文集、资料费用),上海律协会员会务费600/人(含会务、论文集、资料费用)报到时缴纳。

五、会议报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晓东

联系方式:58782098-815    传真:50540210

注:论坛议程请见附件一;

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二;

具体会议议程将现场发放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08 10 30

 

 

 

附一:

第十届民商法实务论坛议程

时间

内容

15日上午

论坛开幕及有关主题报告

15日下午分论坛研讨

律师协会组织专业委员会制定业务指引工作经验交流

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

物权法与不动产

民委会今年制定的操作指引的修改、完善

16日上午分论坛研讨

最高法院两个物权法相关司法解释修改意见讨论

公司与合同的律师实务

婚姻家庭与继承的新问题

民委会今年制定的操作指引的修改、完善

16日下午

分论坛讨论情况交流、闭幕式

 

附件二:

上海律师报名回执表

(上海 2008 1115 日——16日)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是否上海律协研究委员会委员

                 研究委员会委员

1、请于200811 10日之前将此表传真至505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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