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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师当担负历史重任

2016年第05期    作者:吕 琰    阅读 7,168 次

文|吕琰(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习总书记多次强调,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青年律师作为全国青年里的一支专业队伍,应当牢记总书记的教导与期望,敢于肩负历史赋予的重任,发挥律师职业队伍的作用,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无论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还是国家机关中任职的公职律师,乃至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都应明确自己在行业发展、社会进步乃至国家繁荣的进程中所承担的历史重任。

(一)青年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律师是一种职业选择,青年律师在成为律师之前,首先是一名青年,即存在青年自身特有的不足,例如社会经验缺乏、思想容易波动等。而律师职业的特点要求律师应当较其他社会群体具有更强的自我约束性,因此青年律师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克服自身不足,并以此为标准规范自己乃至所带领的青年律师团队的言行,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形象与行业声誉。

(二)青年律师应具有社会责任感

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服务经济社会,也在于服务基层群众,因此青年律师应当具有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为老年人、妇女儿童、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类弱势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这不仅是国家对广大青年的号召,更是提升我们青年律师自身修养的必然要求。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青年律师应以诚实信用为基础,在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力求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实现“四个全面”的重大战略布局提供助力。

(三)青年律师应做好终身学习的准备

胡乔木先生作诗赞美律师“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过硬的专业素养是履行律师职责的保障。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法律体系日趋细化和完善,对青年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青年律师应当不断学习,同时把握责任胜于能力,勤奋高于天赋的精神,在发现不足时及时调整自我。正所谓“心态决定姿态,姿态决定状态”,青年律师应当将法律职业作为毕生事业来追求。

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律师兴,则律师事业兴。时代的重任赋予了青年,律师事业的未来交给了青年律师。希望广大青年律师以年轻人特有的激情去拼搏,无愧于时代、无愧于职业、无愧于律师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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