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兹定于 2008年 12月 17日 (星期三)下午在市律师协会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会计、出纳;
二、时间:2008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2:00(1:45之前进入会场);
三、内容: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如何面对财税疑难问题。
四、地点:上海市律师协会(肇嘉浜路789号,35楼)报告厅。
五、联系方式:电话:64030000 转律师学院
特此通知
上 海 市 律 师 协 会 律 师 学 院
上海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律研究委员会
2008 年11 月17 日
注:上海市律师协会周边公共交通:
42、43、50、167、171、205、806、927、957、徐闵线、地铁一号线(衡山路站)等。
回 执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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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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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电 话
传 真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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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加培训人员于2008年12月1日(星期一)之前,将此回执传真至律师学院(传真号码:64180256)或邮寄至律师协会律师学院(地址:肇嘉浜路789号32楼,邮编:2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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