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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举办“纪念上海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日期:2009-05-05    阅读:2,997次
 

各律师事务所:
    今年是上海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30年来,上海律师业发展迅猛,执业人数达9800余人,执业机构880余家,上海律师在国家法治化进程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为了纪念中国律师制度恢复30年暨上海市律师协会恢复30年的光辉历程,上海市律师协会在2009年将举办“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暨上海市律师协会恢复30年”系列活动。作为系列活动之一,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律师》编辑部、东方律师网从即日起共同举办“纪念上海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征文活动”,以此拉开系列纪念活动的序幕,欢迎广大律师和社会人士踊跃参与。

征文要求:

一、 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语言流畅,文风朴实。

二、围绕上海律师制度恢复30年来的历史变化,从个人经历、律所发展、具体案例、历史事件、执业感悟等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展现上海律师取得的辉煌成就。字数在5000字以内,文体不限。

请附作者照片,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通讯地址、电话、邮编、电子信箱。

三、入选文章将陆续在《上海律师》和东方律师网“纪念征文”专栏中刊载,并向本市主流报刊媒体推荐。

四、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7月30日

另注:为了更广泛的挖掘本市律师发展历史,征文过程中欢迎各界人士积极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我们将择优采访报道。每条线索字数不限,但线索本身必须包涵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案例)、大体过程,社会意义或者法律价值等。

来稿请注明“征文”字样,发送电子邮件至lawyer30@126.com

来信请寄:上海市律师协会宣传部

地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200032)

联 系 人:党文俊、龚宏

联系电话:64030000-宣传部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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