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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2009第一期团体健身卡办理通知

作者:会员部   日期:2009-03-20    阅读:2,864次
 

各律师事务所:

去年市律协通过与复星集团及1+7采购平台合作,以优惠价格向本市律师提供健身通用年卡、游泳限次健身年卡,受到了广大律师的欢迎。现应广大律师要求,推出2009年第一期团体健身卡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团体健身卡种类

价格

服务内容

健身通用卡

890

附件1)健身项目通店使用

游泳限次健身卡

1290

附件1)健身项目通店使用,另(附件2)每月4次游泳


办理流程

1. 310日至331日,律师通过东方律师网会员登录系统以律师身份登录,点击团体健身卡办理,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本期办理截止日期为331日。

2. 客服人员将在填写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与律师本人联系,通知办理;同一律师事务所参加人数较多的,可通过咨询热线联系客服人员上门办理。

3. 本会员卡统一开卡日期为:2009415日,有效期1年。


注意事项

1. 团购健身卡必须通过东方律师网会员登录系统申请,相关网点不接受咨询、办理。

2. 团购健身卡使用时需经指纹验证并提供健身卡,本卡不可暂停、不可转让、不得退卡。

3. 健身卡一日内不可重复使用,即当日使用出馆后无法再次使用。

4. 网点会继续增加,个别网点因自身经营原因可能被取消,其中星之健各门店确保有效期内正常运营。

5. 各位会员在办理和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先与服务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与市律协会员部联系。

 

服务咨询方式
联系人:丘先生
机:18918053305
周一至周日 9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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