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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法国巴黎律师公会国际交流学习的通知

作者:对外交流部   日期:2009-06-03    阅读:2,278次
关于报名参加法国巴黎律师公会国际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位律师:
为使外国律师能深入了解法国法律体系和律师实务,法国巴黎律师公会计划给各国律师提供一个培训的机会。具体内容如下:
1、培训内容
学习法国法律执业道德、法律体系和司法程序(10月份);
进入法国律师事务所实习一个月(11月份)。
2、人员要求:
1)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2)    能够熟练运用法语,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培训费用:
该培训的费用由法国巴黎律师公会承担,但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以及在法期间的食宿费自理。
4、奖学金:
培训人员视情可以享受由法国大使馆提供的奖学金。
欢迎符合上述要求的律师报名参加该项目,并于6月24日之前将报名表回执传真至律师协会。
联系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对外交流部
电  话:64030000-116、139
传  真:64185837

附件: 法国律师公会国际交流学习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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