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今接全国律协通知,为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暨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全国律协拟在第八届全国律师论坛期间举办律师文艺演出,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全市律师
二、 推荐办法:
1、 各单位自定演出节目并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推荐,节目形式可以是歌舞、小品、朗诵、戏曲、乐曲演奏或其他文艺表演。
2、 各单位将推荐节目录制成光盘上报给上海市律师协会,具体内容包括:演出形式、大致内容、节目所需时间、节目特殊要求(如灯光、道具、场地面积等)。
三、 报送截止时间:请与2009年7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上报给上海市律师协会。
联 系 人:曹频
联系电话:64030000-128
传 真:6418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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