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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报名参加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文艺演出的通知

作者:会员部   日期:2009-07-07    阅读:2,493次
 

各律师事务所:

今接全国律协通知,为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暨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全国律协拟在第八届全国律师论坛期间举办律师文艺演出,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全市律师

二、    推荐办法:

1、         各单位自定演出节目并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推荐,节目形式可以是歌舞、小品、朗诵、戏曲、乐曲演奏或其他文艺表演。

2、         各单位将推荐节目录制成光盘上报给上海市律师协会,具体内容包括:演出形式、大致内容、节目所需时间、节目特殊要求(如灯光、道具、场地面积等)。

三、    报送截止时间:请与2009710日前将推荐名单上报给上海市律师协会。

人:曹频

联系电话:64030000-128

    真:6418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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