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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在律师中征集“以案说法”课程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日期:2009-08-07    阅读:3,448次
 

为丰富律师在线教育培训的内容,律师学院网上教育培训系统将开设主要为青年律师服务的专栏。近期将组织“以案说法”的系列课程,邀请律师将自己代理的刑事、民事、商事、海事、行政等诉讼或仲裁案例,尤其是在二审中改变一审判决的案例向青年律师作介绍。

纳入课程的案例要求如下:

所选案例的代理意见或辩护意见能够反映出如何准确把握法律;或者某些情形目前的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律师通过法理性的阐述为法官认同;或者在运用程序法方面有独到之处;或者在收集、使用证据方面可反映出律师忠实为当事人服务的情形;或者关系重大民生问题为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例。等等。

要提供简单案例介绍、代理词或辩护意见、法院判决或仲裁书等、讲课提纲或PPT。一般情况下45分钟完成教学,复杂案例可安排90分钟。

律师学院同市委组织部等主办的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面向全市公务员及部分其他系统干部的网上教育培训系统)有合作,将优秀的讲课课件推荐到“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供全市干部学习,律师学院将此作为介绍和推荐本市律师的一个平台。

律师本人或律师事务所都可以推荐,推荐时提供上述材料和律师事务所填写的推荐表(附后),从即日起,律师学院接受推荐。

联系人:律师学院陈一沁、翁熔。电话:64030000

 

 

附:推荐表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200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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