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行政程序中的作用已日趋重视,人大政协议政、政府执政观念和职能也已经发生转变,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立法民主性、科学性和提高立法质量方面律师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实际上律师正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上海律师在上海各级人大和政协任职已达118名(其中市级人大和政协各11名),在经济、社会和民主建设所提交的议案、提案和书面意见引起了决策部门的重视,
目前初步确定由上海市法制研究所和上海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研究委员会共同主办“律师与行政程序(参政议政)研讨会”,研讨会拟邀请国内有关专家、人大和政府官员、律师出席研讨会。研讨会目的是有助于全面、深入研讨律师参与行政程序和参政议政问题。
一、会议主题
会议的主题为“律师与行政程序(参政议政)研讨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议题:
1.律师与行政立法、行政决策程序(如决策和立法听证)
2.律师参与行政执法程序具体问题(如行政执法听证)
3、律师参与行政复议程序具体问题
4、律师与参政议政
二、论文和相关事宜
1.如果您有与会议主题有关的学术论文或发言提纲需要提交,请于2008年11月1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给我们,以便印制会议文集。论文需要提交中、英文标题和摘要。在论文截止时间以后完成论文的,请自行打印50份,在参加会议报到时交给会议秘书处。
2.提交本次会议的文章将择优刊登在东方律师网或者上海律师杂志。
3.论文提交邮箱:hywsh@hotmail.com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安排
1.会议会期初步定为半天(暂定)。时间为2009年11月下旬,上午9:00-11:30,或下午1:30-5:30。
2.会议地点:上海市律师协会35楼会议室。
四、会议形式
会议采用专题发言、专题讨论相结合的形式。
五、会务费用和其它
会议由上海市法制研究所和上海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会议费用主办方协商,参会人员不收取会务费(差旅费用和住宿费用自理)。
六、回执与联系人
本届会议诚挚邀请您参加。为便于做好会议会场及住宿安排,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009年11月10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回复我们。
联系人:黄翊炜
电话:13818838336
传真:021-68879992
上海律协
2009-8-18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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