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司发政〔2009〕33号
各区县司法局:
律师制度恢复30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全市广大律师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能作用,积极调解化解社会矛盾,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发挥广大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市司法局及市律师协会研究决定,以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为契机,在全市律师行业评选上海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2. 上海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 ОО 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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