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现上海律师风采,体现上海律师精神风貌,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办的2010年上海律师新春文艺晚会将于1月27日19:30在上海东方艺术中心举行。
此台晚会分为上下两场,上半场主要是上海律师自编、自导、自演的文艺节目,下半场邀请上海歌剧院专业团体演出。在上下两场之间安排中奖面较广的抽奖活动。由于晚会精彩,而门票有限,故为尽可能保证让希望参加晚会的律师获得门票,律协在听取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的意见后,决定对门票采取公开发放、自愿领取的方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执业律师凭律师证,实习人员凭实习证领取。每人限领2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已经领完】
二、领取时间:2010年1月18日(周一)至22日(周五)止
10:00---16:00
三、领取地点: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部(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四、联 系 人:杨小龙
五、联系电话:64030000—152
附:《2010年新春晚会节目单》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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