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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发放2010年律师新春晚会门票的通知【已经领完】

作者:会员部   日期:2010-01-14    阅读:2,792次
 

为展现上海律师风采,体现上海律师精神风貌,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办的2010年上海律师新春文艺晚会将于1271930在上海东方艺术中心举行。

此台晚会分为上下两场,上半场主要是上海律师自编、自导、自演的文艺节目,下半场邀请上海歌剧院专业团体演出。在上下两场之间安排中奖面较广的抽奖活动。由于晚会精彩,而门票有限,故为尽可能保证让希望参加晚会的律师获得门票,律协在听取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的意见后,决定对门票采取公开发放、自愿领取的方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执业律师凭律师证,实习人员凭实习证领取。每人限领2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已经领完】

二、领取时间2010118日(周一)至22日(周五)止

1000---1600

     三、领取地点: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部(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四、联 系 人:杨小龙

五、联系电话64030000152

附:《2010年新春晚会节目单》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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