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市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公众参与馆”展品各社会组织征集办法的有关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转发与你们,请按照《说明》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申报工作,尤其是市文明单位、市级机关文明单位以及规范服务达标行业更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尽最大的努力参与申报,保质保量完成迎世博、促创建的资料累积工作。
征集要求:
●照片类:以电子文档为主,JPG格式,1M以上。
●实物类:能见证上海世博会申办、筹办、办博得历程,凝聚公众参与世博会的心血、智慧和情感的物品,包括自制的手工艺品、书画作品、模型和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等(实物先提供照片,待确定后再提供实物)
所有应征的照片、实物等展品须在每张电子版照片的名称中注明:
1、应征者姓名
2、拍摄、制作的时间、地点
3、标题、内容(实物展品需标注所用材质,任何一面的长度超过50公分的,还请注明长宽高尺寸)
说明文字简短扼要,60字左右。
各类作品请于1月28日上午10:00前上报市律协宣传部,请通过电邮方式或快递方式送达。
联系人:黄茜 电话:64030000*宣传部 邮箱地址:sbapublicity2008@yahoo.com.cn
律协地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律协宣传部
注:无论您用何种方式,请事先与我们宣传部联系
特此通知。
附:《关于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公众参与馆”展品各社会组织征集办法的有关说明》
上海市律师协会宣传部
201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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