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这医疗互助金,让我的生活有了新的希望。”一位不幸罹患尿毒症的年轻律师在市律协医疗互助金办公室领到5万元大病补助金后感慨道。
事实上,发出这样感慨的绝不仅仅是这样一位律师,从1998年上海律协医疗互助金制度诞生至今,已有成千上万人次的执业律师、退休老律师及事务所工作人员在患病的时候通过这项制度得到救助,这项制度不仅给他们带来经济上的帮助,更让他们得到了精神的慰藉,既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更是行业互助精神的发扬,广大律师通过这项制度体会到了来自本行业的浓浓暖意。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更何况律师行业是一个高风险、强竞争的行业,广大律师往往在工作中承担着非常大的工作和精神压力。为了解除律师们的后顾之忧,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市律协设置了医疗互助金制度,并在实际运行中不断摸索经验、完善制度。
这项制度有这样几个特点:
1、非营利性。与运用大数定理计算的商业保险不同,医疗互助金制度不以营利为目的,参加费用的标准仅以维持此项制度能够平稳运行为限。这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参加费用从每人每年780元降为700元,后又降为600元。
2、报销比例高。医疗互助金制度并不是律师行业特有的制度,其他行业也有类似制度。但与其他行业的报销比例相比,律协医疗互助金的报销比例高达90%(指医保范围自付段及共付段自付部分),的的确确能够解除参加者的后顾之忧。
3、报销之外的补助金数额大。目前规定疾病身亡补助10000元,意外身亡补助50000元,重大疾病经确诊后补助50000元。这给遇到不幸的参加者或其家人带来非常大的经济支持。
为让互助金制度的能够继续平稳运行,需要更多的事务所参加进来,以维持或扩大医疗互助金的总额。在此,市律协发出倡议:希望广大律师事务所积极参加医疗互助金,进一步弘扬律师行业互助精神,扩大医疗互助体系覆盖面,让全行业共享医疗互助金的可靠保障。
上海律市律师协会
2010年2月9日
2009年上海律师医疗互助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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