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律协通知 >> 协会通知

协会通知

关于2010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业务部   日期:2010-04-08    阅读:3,665次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单位和部门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0年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103号)要求,现就本市2010年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律师志愿者行动宗旨

   通过招募律师志愿者的形式,动员律师到全国无律师县或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开展志愿服务,增强当地法律援助能力,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律师志愿者初步招募人数:上海市共6

   三、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一)政治过硬、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二)具有律师执业证,并有1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5-55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律师志愿者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名律师志愿者每年至少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件。

(二)开展法律讲座、送法下基层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

(三)为当地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对乡、村法律援助工作者、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辅导。

  五、律师志愿者服务年限、地区及待遇

每位律师志愿者服务期限一般为1年,经本人申请及满足一定条件,并经有关单位批准可将服务期延长至2-3年。

2010年律师志愿者服务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河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甘肃、宁夏、新疆、兵团。

律师志愿者享受待遇见附件2

六、报名时间、地址、方式及联系电话

自即日起至 419日 ,请有意成为律师志愿者的律师填写预报名表(附件1)并寄往市律师协会业务部。
联系电话:64030000*140      联系人:潘瑜
    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1、“1+ 1 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预报名表

2、“1+ 1 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享受待遇

3、其它相关材料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