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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招募第二批2010上海世博会律师志愿者的通知

日期:2010-04-22    阅读:2,770次

 

 

 各位律师:

2010上海世博会将于20105月至10月在上海举行。上海律协已通过东方律师网招募了首批律师志愿者200余名,具体名单见此处

为使更多律师参与世博服务,践行作为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上海律协决定招募第二批上海世博会律师志愿者。

一、招募时间

即日起至514日(周五)。

二、志愿者的条件

1.自愿参加2010上海世博会的志愿法律服务;

2.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律师执业证,并有2年以上执业经历;

4.能够参加相关培训并能经常参加相关活动。

三、志愿者服务内容

参与调处世博会期间发生的与世博有关的突发事件,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场馆运营、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法律宣传等各方面。

四、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了解世博会志愿者政策;

2.获得必要的工作保障;

3.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4.对志愿者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申请退出志愿服务。

(二)义务

1、遵守世博会章程和规则及世博会组委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

2、履行经本人签属的志愿服务书;

3、完成相应的培训;

4、服从有关单位对志愿者服务工作岗位的安排;

5、服从志愿服务期间所在团队的管理。

五、招募程序

1.报名,填写报名表;

2.审核确认律师志愿者名单;

3.签订协议;

4.集中培训。律师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律师执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说明

对于不履行义务的志愿者,有关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2010上海世博会志愿者资格。

七、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加的律师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传真至64185837,潘瑜收。

特此通知。

附:报名表格

 

                                        上海律协业务部

 

                                           20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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