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对律师事务所招收2009年应届大学生就业进行补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补贴每半年支付一次,申请人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或见习不满半年的,则市律协不予补贴,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或见习满半年但是不满一年的,则市律协只补贴半年的费用。
目前,第一批提交材料的2009年应届大学生的就业补贴已经发放,请相关人员和律师事务所财务进行查询,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已经向市律协提交材料,但是在本附件中没有公布的人员的补贴,市律协将在第二批补贴中进行发放。
尚有部分2009年应届大学生还未提交相关材料,请上述人员尽快提交相关材料,以便于市律协尽快进行补贴。
联系人:市律协调研部 许倩
联系电话:64030000-148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33楼,邮编200032。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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