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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2009年应届大学生就业补贴(第一批补贴)发放的通知

日期:2010-04-28    阅读:2,159次
     根据 2009 5 25 日,市律协八届十五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的《

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对律师事务所招收2009年应届大学生就业进行补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补贴每半年支付一次,申请人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或见习不满半年的,则市律协不予补贴,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或见习满半年但是不满一年的,则市律协只补贴半年的费用。

目前,第一批提交材料的2009年应届大学生的就业补贴已经发放,请相关人员和律师事务所财务进行查询,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已经向市律协提交材料,但是在本附件中没有公布的人员的补贴,市律协将在第二批补贴中进行发放。

尚有部分2009年应届大学生还未提交相关材料,请上述人员尽快提交相关材料,以便于市律协尽快进行补贴。

 

联系人:市律协调研部  许倩

联系电话:64030000-148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8933楼,邮编200032

 

                                 上海市律师协会

                             OO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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