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市律协已经在5月21日将报名参加7月6日香港法律服务论坛的报名信息已经整理好之后发给论坛的主办方了,主办方会根据各位填写的信息挑选参会人员并寄送正式的邀请函。参加人员需持正式邀请函方可入场。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对外交流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