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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法律责任”研讨会通知

作者:业务部   日期:2010-07-27    阅读:2,461次
 

各位律师:

 

    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同时产生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问题,市律协环境资源研究委员会将围绕“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法律责任”展开研讨。具体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729日(周四)14:00-1700

    会议地点:市律协35楼第一会议室

    研讨内容: 1.“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导致的海洋污染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油库建设的安全规范和法律责任?

3.如何完善海洋污染的法律规定?

4.如何计算“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欢迎感兴趣律师参加讨论。此次活动计入培训课时,请各位律师带好会员卡。

因场地有限,请有意参加的律师尽快报名并记住编号,提前5分钟到场。【点击报名】(人数60人)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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