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律协通知 >> 协会通知

协会通知

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新“会见规定”学习会通知

作者:业务部   日期:2010-11-02    阅读:3,834次
 

上海律协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将于2010118日(周一)下午14:3016:30,在市律协35楼(肇家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第一会议室举办新“会见规定”学习会,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1019日由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提讯、会见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若干规定》,以防范并减少刑事辩护活动的风险,保障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本活动要求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同时欢迎感兴趣的律师参加。此次活动计入培训课时,请带好会员卡或实习律师证。

如需获取该规定,请与市律协业务部联系。该规定近期将由市律协印发至各所。

 

上海市律师协会

十月二十九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