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35楼会议室的影音器材等公用设施为广大会员开展交流、培训等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条件,因为使用频率高、使用量大,市律协一直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用于维护好这些昂贵的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待用状态,为广大会员在市律协开展活动提供保障。
但一段时间以来,不爱惜这些公用设施的情况屡有发生,11月19日,某业务研究委员会举行的座谈会上,某律师在未询问市律协工作人员的情况下,擅自拨出处于带电运行状态的影音控制电路,当场导致设备全部毁损,至今未能修复。
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至少有以下几点危害:第一,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负责任,律师不是电工,擅自插拔带电设备可能会发生触电事故;第二,对他人人身安全不负责任,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历历在目,不按操作规范胡乱使用这些带电设备,极易导致线路烧毁,甚至引发火灾;第三,对市律协的公用财产不负责任,一旦损坏,维修恢复将需要昂贵的费用,如果无法修复,则需要重新购买;第四,影响其他会员正常开展活动,市律协的公用设备是以全体会员交纳的会费购买的,为全体会员所共享、共用,任何人无权妨碍其他会员对其正常、合理使用。设备维修更换期间,有关活动无法按期开展,是对其他会员的不负责任。
市律协在此倡议:爱惜使用市律协的公用设施,在使用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询问市律协的工作人员,他们将会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和便利。
请爱护我们共同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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