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七届女律师联谊会即将届满,第八届女律师联谊会理事人选经第七届女律师联谊会理事会推荐、上海市律师协会及其党委领导讨论,并征求各区县司法局的意见,共推选产生了25名理事候选人。
现通过东方律师网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1年4月21日起至2011年4月27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与女律师联谊会换届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64030000-151
联系人:仲 峥
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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