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现将上海法学会的有关通知(见附件)转发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于5月20日之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交市律协业务部。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1年5月5日
联系人:金鹰
联系电话:64030000—107
地址:肇嘉浜路789号33楼
邮编:200032
【附件】